“经过三个月的治疗,萌萌的状态好多了,老师说这学期萌萌跟同学交流渐渐多了……”近日,海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朱敏回访救助对象萌萌(化名)时,萌萌妈妈谈起近3个月来萌萌的身心变化时,甚是欣慰。
萌萌是海安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。今年3月,该院未检部门了解到,萌萌与母亲相依为命,靠母亲打工维持二人基本生活,案发前曾因罹患抑郁症休学治疗了10个多月。案发后,萌萌受案件影响致病情复发,母亲因时常需要陪伴萌萌治病,难以正常工作,每次治疗需要支付300至500元的费用,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“雪上加霜”。
“虽然我们为萌萌申请了司法救助,但受限于救助次数和救助数额,如何解决萌萌长期治疗的费用,是否可以借助社会力量?”朱敏和同事们陷入思考。今年5月,该院向海安市慈善总会寻求支持,后经会商决定引入社会慈善力量,探索解决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难问题。
5月16日,海安市检察院与海安市慈善总会共同签约成立“安心护未”慈善基金,并出台《“安心护未”慈善基金管理细则》(下简称《管理细则》),引入社会慈善力量加大对困难的未成年人的资助、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延伸司法救助“救急解困”功能。
根据《管理细则》,该基金救助的对象为陷入困境的涉案未成年人、留守儿童及残疾儿童;未成年人因涉案而需要进行长期心理咨询、家庭教育指导、社工帮扶、就业指导等专业化关爱服务,缺乏相关专项资金的。
据介绍,该基金在海安市慈善总会设立账户,按照“专户存储、专款专用、统一规范”的原则实施管理,帮助涉案困难未成年人走出心理、生活等多重困境,全力打造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专属基金。为了让基金用得更好,该基金设立监事会,由海安市检察院检务督察人员组成,将每年度听取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汇报,对年度预算、决算和基金运用情况进行审查审核;对专项基金的募集、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;对大额款项的投向进行实时监督。
基金成立后,海安市检察院当即帮助萌萌申请到1万元慈善基金,于6月底汇入萌萌就诊的医院,并与该院签订心理治疗合作协议,保障申请资金专款使用。截至目前,基金已救助包括萌萌在内的3名涉案困境未成年人。